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韶关市浈江区南郊3公里新沙梨园综合市场内的张锦兰黄豆芽)
2020-07-02 17:16: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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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张锦兰销售的黄豆芽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锦兰销售的黄豆芽
1.根据检测报告(№:SC10103200046019JD1),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南郊3公里新沙梨园综合市场内的张锦兰销售的“黄豆芽”[产品名称:黄豆芽、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规格:散装、批号:购进日期:2020.5.18],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3公里新沙梨园综合市场内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黄豆芽。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