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沙虾)

2019-09-29 00:00:00
来源:浈江工商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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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我辖区浈江区碧海鑫城海鲜餐厅经营的沙虾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浈江区碧海鑫城海鲜餐厅经营的沙虾
1.根据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SP1917022),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展厅2号、3号馆第五层的浈江区碧海鑫城海鲜餐厅经营的“沙虾”[产品名称:沙虾、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19.08.22],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11.0μg/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浈江区碧海鑫城海鲜餐厅进行核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沙虾,执法人员对其他批次的产品进行跟踪抽检。目前,我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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