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现将浈江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政策文件依据
1.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最高可减免1500元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依据《韶关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韶民发〔2025〕226号)实施。
2.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采取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的骨灰按600元/具进行奖励。依据《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韶民办〔2025〕227号)实施。
二、惠民政策服务对象和申请方式
1.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凡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韶关市殡仪馆火化的浈江区户籍居民(含无人认领尸体),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浈江区户籍居民。
申请方式:向浈江区民政局申请(也可以在韶关市殡仪馆火化时直接申请)。(浈江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地名事务股,咨询电话0751-8899079)
2.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对象:对参加浈江辖区内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骨灰或采取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的骨灰的相关经办人员。
申请方式:径向韶关市民政局申请。(韶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203室,咨询电话0751-8738986)
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以上七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核报,未选择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减免,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 1500 元,超出上述免费项目及标准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及费用由丧属承担。逝者为浈江区户籍且遗体在韶关市殡仪馆火化的,丧属可直接在韶关市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此标准从2025年11月10日开始实行。
四、节地生态安葬相关标准
1.逝者为本市户籍居民且参加位于浈江辖区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办理活动报名手续时一并办理申请奖励手续。
2.逝者生前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3.已在广东省其他地区参加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的本市户籍人员凭相关证明纳入我市属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范围。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