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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0-12 09:43:59
来源: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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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4月8日至28日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并6月29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给局提出的四条整改意见建议,以及区审计局在审计局账目时提出的三个事项,我们全盘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抓得不严,工学矛盾明显。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李文怡同志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作为整改责任人的局党组成员詹前平、谭友盛、陈耀雄同志同时肩负起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双重责任,进一步抓好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了从严治党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各责任股室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此事项已落实,长期性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2.没有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李文怡同志严格按照党组工作制度要求每月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书记陈耀雄同志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及局党组的部署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通过会议增强了支部委员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此事项已落实,长期性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3.没有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会议内容单一。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李文怡,责任人陈耀雄同志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充实了“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党员学习日、“党性体检”,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全体支部党员养成了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增强了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局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和影响力。此事项已落实,长期性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4.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责任人朱昌邦同志加强党组会议规则、党组会议制度管理,召开党组、班子等重要会议做到提前谋划、议题明确、集体决策。在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内指定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会议记录员,及时、认真、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此事项已落实整改到位。

(二)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工作方面不够重视,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在党组会议中体现不明显。

整改措施:李文怡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局长也是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二是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三是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列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四是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共同承担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承担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三位整改责任人带领各责任股室对涉及本单位业务管辖领域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展排查、登记、备案,做到舆论导向可管可控。此事项已落实,长期性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6.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带动企业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李文怡同志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三位整改责任人带领各责任股室下企业检查的同时,对企业主和企业员工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宣传,派发宣传资料,多方面地了解企业意识形态的舆情和动向。此事项已整改到位。

    7.存在意识形态实施方案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同志作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朱昌邦同志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实施方案,同时根据通报的意识形态舆情变化,调整和更新实施方案。此事项已整改到位。

    8.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专栏较少,日常舆情巡查工作未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同志带领责任人朱昌邦同志和责任股室一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握方向、守住阵地。二是制作意识形态教育宣传栏,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创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三是进一步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网络舆情日常巡查工作。此事项已整改到位。

(三)在扫黑除恶方面。

    9.没有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和宣传横幅及宣传栏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詹前平、谭友盛带领安全监管业务股室的陈卫东、肖国兵等五位同志立行立改,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民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的稳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政治意义,迅速把认识与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排查,深挖线索。各股室、中心要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要求,在开展计划内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的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从日常的执法检查和执法案件工作入手,充分掌握企业信息,全面排查企业涉黑涉恶线索,并将排查出的线索及时移交。同时,加强与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共享案件信息,拓宽线索来源。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加强对各股室、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查指导,不定期督查,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全局通报,严肃问责。四是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信息报送制度和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专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留痕工作。此事项已整改到位。

(四)在执行财务制度和“三公”经费方面。

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时,区审计局正对我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目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毕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0.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账表不符。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同志进一步规范局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局财务人员加强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在今后的年度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表。此事项立行立改,长期性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1.车改后未及时调减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同志制定了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细则,两位整改责任人落实局固定资产领用、借用、使用、保管、交接等日常管理各环节,做到手续完整、责任明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此事项立行立改,长期性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2.罚没收入未纳入会计核算。

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陈耀雄同志带领局财务人员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沟通,调整会计科目,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第十四条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确保会计科目,真实反映应上缴财政款项。此事项立行立改,长期性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51-8255096;

邮政信箱:韶关市西堤横路4号浈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12000;

电子邮箱:sgzja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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