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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安全生产工作简报(第三十一期)浈江区安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2018-12-04 17:42:00
来源: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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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先发宣誓和诵读宪法的通知》(韶普办〔2018〕64号)文件要求,12月4日,区安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宣誓和诵读宪法条文的活动。

12月4日上午,区安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进行了宪法宣誓,诵读了宪法条文节选内容,并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内容。会后区安监局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普法宣传片《榜样》,学习如何将普法工作贯穿到日常执法检查当中。

通过此次国家宪法日活动,在我区安监监管系统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创建和谐社会、平安浈江创造有利条件。

     

     


     

上图所示,12月4日,浈江区安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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