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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安全生产工作简报(第三期):浈江区安监局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2018-02-18 12:00:00
来源: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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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凌晨,清远市发生一垃圾清运收集点火灾致9人死亡1人受伤火灾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韶委办发电〔2018〕24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清远火灾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指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区安监局继春节前专项检查行动后,根据《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工作安排,在春节期间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月18日,区安监局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销售点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没收了一批无牌无证烟花爆竹,出具了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违规烟花爆竹销售点立即整改安全隐患。
    下步,区安监局将继续以高压态势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上图所示:2月18日,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销售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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