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公告
2025-01-26 15:04:22
来源:浈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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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宇红:
你不服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14日作出的《告知书》,向浈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案号:韶浈府行复〔2023〕28号)。因案件情况复杂,本府于2024年4月21日作出了《中止行政复议审查通知书》,中止了对该案的审理。现本案的中止原因已消除,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复议恢复审理通知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