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编制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浈江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秀珠同志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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