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陂水等七条河流(渠道)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大陂水、下坑河、九鱼塘河、石山石陂大圳、上坝干渠、长潭陂陈江水圳、新桥坑干渠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一)大陂水。从莲花山至鑫金汇浈江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8.16km。
(二)九鱼塘河。从九鱼塘水库至东联村大陂水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1.544km。
(三)下坑河。从塘头背至大陂村大陂水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2.085km。
(四)上坝干渠。从上坝村枫湾河引水口至正下村大塘水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2.481km。
(五)石山石陂大圳。从新屋村至山下村枫湾河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3.005km。
(六)新桥坑干渠。从八角塘至浈江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1.095km。
(七)长潭陂陈江水圳。从黄塘至陈江山枫湾河汇入口,划界河段长约3.019km。
二、划界标准
(一)大陂水。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和《韶关市浈江区大陂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8月),大陂水保护对象为东环线沿线地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13.7万人,城市防护区的等别划分为Ⅳ等,防洪标准取为20年一遇,规划堤防为Ⅳ级。大陂水全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规划设计断面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外延5m确定。
(二)九鱼塘河。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和《韶关市浈江区大陂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8月),九鱼塘河为大陂水重要支流,城市防护区的等别划分为Ⅳ等,防洪标准取为20年一遇,规划堤防为Ⅳ级。九鱼塘河全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规划设计断面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外延5m确定。
(三)下坑河。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的文件要求,本次划界过程中,下坑河全河段现状无工程措施,且沿河道有大陂村、下坑村、塘头背村和石灰岭村等村庄,村庄较为密集。下坑河全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3.5m确定。
(四)上坝干渠。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的文件要求,本次上坝干渠全线为渠道,以渠道外边界为管理范围边界线。
(五)石山石陂大圳。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和《浈江区2021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犁湾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21年3月),本次石山石陂大圳全河段按不设防考虑,其中新屋至韶关学院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3.5m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韶关学院至石山村以护岸结构外边界线向外延伸5.0m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石山村至欧村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3.5m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欧村至山下村枫湾河汇入口以护岸结构外边界线向外延伸5.0m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
(六)新桥坑干渠。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的文件要求,本次新桥坑干渠全线为渠道,以渠道外边界为管理范围边界线。
(七)长潭陂陈江水圳。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8月)的文件要求,本次长潭陂陈江水圳全线为渠道,以渠道外边界为管理范围边界线。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浈江区大陂水等七条河流(灌渠)河道管理范围平面图
1、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大陂水).pdf
2、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九鱼塘河).pdf
3、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下坑河).pdf
4、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上坝干渠).pdf
5、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石山石陂大圳).pdf
6、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新桥坑干渠).pdf
7、韶关市浈江区河道划界(长潭陂陈江水圳).pdf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