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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浈江区辖区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2021-10-12 10:31:44
来源: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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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浈江区辖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浈江区辖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调整长度约2.35公里。

二、调整事由

根据《关于韶关市区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水建管[2008]409号) 《韶关市区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有堤防建设批复、明确了设计断面,现已建设堤防,应按照批复堤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因此,对原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

三、划界标准

由原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作为管理范围线,调整为以设计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往陆域方向起算30米作为河道管理范围。

四、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结合堤防规划、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该段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五、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建议。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浈江区新韶镇大学路11号409室  

联 系 人:李俊健  

联系电话:0751-8255831

传     真:0751-825508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swj@163.com 

附件:

附件1:北江(浈江区段)河道范围划定总平面图.pdf

附件2: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范围调整平面图.pdf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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