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浈江区辖区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浈江区辖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浈江区辖内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调整长度约2.35公里。
二、调整事由
根据《关于韶关市区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水建管[2008]409号) 《韶关市区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有堤防建设批复、明确了设计断面,现已建设堤防,应按照批复堤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因此,对原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
三、划界标准
由原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作为管理范围线,调整为以设计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往陆域方向起算30米作为河道管理范围。
四、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结合堤防规划、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该段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五、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建议。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浈江区新韶镇大学路11号409室
联 系 人:李俊健
联系电话:0751-8255831
传 真:0751-825508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swj@163.com
附件:
附件1:北江(浈江区段)河道范围划定总平面图.pdf
附件2:北江(孟州坝至京港澳高速路段)河道范围调整平面图.pdf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