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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韶关市南枫乐乐课堂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2021-09-24 11:56:22
来源:浈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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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研究,拟同意韶关市南枫乐乐课堂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现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培训机构有相关的债权债务的纠纷,请向区教育局基教股反映,联系电话:0751-8899323。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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