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家长关于“双减”工作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目的就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治理教育生态,强调教育公益属性,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意见》公布后,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热烈的响应。落实好“双减”工作,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艰巨。
在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一、遵循教育规律,更新育人观念
希望家长朋友们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不盲从、不攀比,不应片面把追求学业成绩作为唯一目标。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技能,根据每个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发展潜力,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成才目标,实现孩子的全面发展。
二、密切家校联系,融洽家庭氛围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促进学生健康幸福成长,单靠学校是不够的,必须汇聚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请各位家长积极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密切沟通,掌握孩子在校学习和身心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成长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发展。同时要重视亲子沟通,尽可能营造舒适、融洽、快乐、健康的家庭氛围。
三、提高思想认识,减少校外培训
《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各位家长要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不盲目攀比、跟风,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孩子,劳逸结合,促进孩子全面发展。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按照政府指导价,明确有资金监管方式的账户付(续)费,培训必须发生在合法合规时段,并签署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对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要按照培训合同在合法合规时段有效消课。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等素质型培训,家长也要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度参加。
四、关注作业总量,减轻学生负担
各位家长要了解学生的每天作业总量和完成作业的时长。按照《意见》精神“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如有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变相布置作业、超额布置作业、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等问题,请与学校及时沟通或者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也请家长不要给孩子额外布置家庭作业。
五、合理安排时间,培养良好习惯
各位家长和同学们一起制定近期的学习、生活计划,并合理实施。请引导孩子们早睡早起,加强体育锻炼,加强近视防控,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各位家长朋友们陪伴孩子增加阅读,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孩子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引导孩子参与家务劳动,锻炼动手能力和自理能力。
“双减”工作,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对发现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请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电话:浈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51-8897019、0751-8899323,人事监察股0751-8917293。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长成才,让我们携手前进,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理念,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