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浈江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韶浈府办【2018】9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林素云同志符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
联系电话:0751-8318982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拟招录单位 | 考试成绩 |
林素云 | 女 | 大专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 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