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方式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浈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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