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2021-03-10 08:32:03
来源: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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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浈府〔2021〕10 号
现我市启动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五年行动计划,拟对韶关烈士陵园[韶关市浈江区大德路(原陵南路)70 号]进行修缮,建设“烈士英名墙”和“宣讲厅”。根据2011年8月印发的《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一条和 2013年6月印发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对韶关市烈士陵园围墙范围内(105 亩)的非烈士坟墓进行迁移。请坟主在本通告公布后三十日内到韶关市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当作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0751-8843006、0751-8843013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西堤北路39 号)
特此通告,望亲朋相互告知。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