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为我区2020年韶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对象的公示
2020-04-09 21:20:05
来源:浈江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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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韶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韶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全区各有关县(市、区)、单位、企业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公平,层层推荐,经市评委会审议通过。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现将我区拟为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先进集体(2个)对象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 14 日止。
受理单位:韶关市浈江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881233
韶关市浈江区总工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