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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6-04-13 10:43:02
来源: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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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网络餐饮事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现向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如下要求与倡议:

一、严格资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

证照齐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并在网络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如实公示。

地址真实:确保实际经营场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严禁虚假地址。

不超范围:严格按许可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未取得冷食类制售资质不得售卖凉菜、生食。

二、严控过程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一)原料可溯: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三无”食材。

(二)规范加工: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到位,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校验。

(三)环境整洁:保持后厨、经营场所卫生,物品分类存放,及时清理垃圾污水,落实“三防”(防蝇、防尘、防鼠)。

(四)合规使用添加剂: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人员健康: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规范配送包装,守护配送安全

(一)使用封签:鼓励使用外卖餐食封签,防止配送途中被拆封、污染。

(二)包装合规: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盒、餐具 。

四、诚信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监督

(一)信息真实:公示平台的菜品、后厨照片、门店信息必须真实,杜绝虚假、夸大宣传。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必须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同步展示在列表页与店铺页。

明厨亮灶: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示后厨加工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接受监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抽检,对问题立即整改;配合平台管理,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五、法律责任与温馨提示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共建安全、放心、有序的网络餐饮环境,守护浈江群众饮食安全!



韶关市浈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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