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网(http://www.sgxzfw.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韶关市浈江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韶关市西堤横路4号浈江区应急管理局4楼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机关依法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检查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执法统计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应急管理工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韶关市党风廉政众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gxzfw.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韶关市西堤横路4号)设有本机关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公开的相关信息;
2.在本机关办公室门左侧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西堤横路4号 邮政编码: 512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1—8255096
传 真: 8255096
电子信箱:sgzjaj @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8255096,传真:0751-8255096,电子邮箱:sgzjaj @163.com
办公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西堤横路4号 邮政编码:51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