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镇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三)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由本镇发布的通知、公告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镇日常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等。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镇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镇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务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镇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zj.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镇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镇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镇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镇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镇提交书面申请。

本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镇办理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镇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十里亭路21号

邮政编码: 51202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1—6105566

传  真: 610556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镇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镇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镇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6105566,传真:6105566,电子邮箱:zjqsltdzb@163.com,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十里亭路21号,邮政编码:51202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