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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4MB2D09406Q/2025-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11-06
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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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帮扶指导股(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评估工作。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有关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参与协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承担驻镇帮镇扶村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主要职责是: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

(四)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

(五)种植业和市场信息化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主要职责是: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蚕种和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负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负责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审核上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六)畜牧兽医水产股,主要职责是: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兽医、畜禽屠宰行业、渔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健康养殖。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 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实施动物和水生植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业和渔港,指导畜牧业和渔业安全生产。 

(七)调度与防御股(移民办),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相关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开展水情旱情预警、水利工程抢险的技术支撑及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实施水利工程度汛项目。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移民安置政策和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八)执法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制工作,承担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渔政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辖区内水事纠纷”职责。

(九)河湖管理和规划建设股,主要职责是: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利专业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实施。开展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