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浈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浈江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原则,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股室起草,经过审核后,由局办公室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二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4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72条,其中政府信息年度公开2条,机构职能0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12条,业务工作35条,统计信息12条,其他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同时,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有待优化,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浈江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