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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9324979/2018-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3-03
名称: 浈江区城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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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城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3-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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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城管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管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局属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浈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 领导机构。调整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张光宝(城管局主持工作
副组长:邓海华(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李志坚(城管局副局长)
王伟超(执法分局局长)
        周  巧(环卫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邓海华同志兼任,负责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条  责任制度。
2、局系统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监督、管理。
3、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管理范围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应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营业或使用。
4、局系统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5、局系统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出具有效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6、局属各单位都应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较差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8、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职责的贯彻落实及目标考核。
第三条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
  1、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纪律、查措施,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通过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发动群众查问题、查漏洞、查隐患、查违章,提高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4、通过相互检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5、通过经常检查、定期检查、领导抽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在单位和现场得到落实。
  2、查领导。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了安全生产“五同时”、解决了安技经费和重大难题、做到奖惩严明、支持安全部门人员的工作,尽到了职责。
  3、查制度。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部门是否落实、执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
  4、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技措施计划,安技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了安全技术交流、企业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是否得到改善。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患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项项落实,是否做到了“四不放过”。
   6、查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成立和经常开展活动,安全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发挥作用,是否达到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
  (三)安全检查的分类
  1、定期安全检查的分类:
  每季度或半年由城管局牵头,组织对城管系统行业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等,对危险隐患较多的单位停产整顿;带病运行的电器设备、车辆、执法器具、环卫作业工具等坚决停止使用,整改后上报检查单位复查,解除禁令后方准使用。
  2、季节性安全检查
  (1)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的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洪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查电器设备、线路的绝缘、保护接地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查降温措施是否落实;防暑饮料的加工、保管、供应是否按要求进行。
 
 
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