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北江河孟洲坝电站下游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一、划界范围
北江河孟洲坝电站下游部分河段
二、划界标准
根据《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14〕8号)第八条第一点:堤防两侧的护堤地按“北江干流和捍卫重要城镇或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堤防,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30米”划定。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北江河孟洲坝电站下游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有关节点坐标请到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俊健
联系电话:0751-825583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swj@163.com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大学路11号浈江区农业农村局409
附件:
1.浈江区北江河孟洲坝电站下游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线坐标图;
2.浈江区北江河孟洲坝电站下游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示意卫星图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