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500千伏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的成果公告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时间:2019年4月21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500千伏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已列入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投资〔2018〕144号),总用地面积4.4974公顷(约67.46亩),这部分用地未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与现行规划不符合。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需要使用浈江区预留建设用地规模,即将4.4974公顷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以解决500千伏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项目急需的用地问题。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500千伏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位于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下陂村,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4.4974公顷(约67.46亩),现状为农用地4.4974公顷(不含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划。落实地块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预留规模落实后,浈江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韶关市浈江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