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浈江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2017-05-31 11:39:23
来源:区农业局
分享: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6〕20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浈江区2016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2017年5月2日发布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在申报期内,经培训机构申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民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基地。具有较好承担本项目培训的能力。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浈江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专家组评审通过,拟认定“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为浈江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1-8255089
投诉监督电话:0751-8255089。
公示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1-8255089
投诉监督电话:0751-8255089。
浈江区农业局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