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19宗小(2)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关于划定浈江区19宗水库管理范围的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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