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方案》要求,区统计局为民意调查组牵头单位,《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7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韶关市浈江区统计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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