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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的通知

2021-11-23 18:47:11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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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41号 )要求,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广东财经大学(第三方机构)将组织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对象

调查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调查对象为全区各类型社会人士不少于2500人。  

二、调查方式及内容

调查方式为无记名填写网络问卷形式,打开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本通知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填答网上问卷。调查内容是县级人民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方面的努力程度,包括在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公众满意程度。 

三、调查二维码 

浈江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填报二维码:

图片1.png 

浈江区社会人士填报二维码:

图片2.png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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