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1-08-03 17:18:04
来源:浈江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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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规范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社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效能,我办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浈江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8月17日。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我办反馈,联系人:郑萍,电话:0751—8204363,电子邮箱:sgzjqmzj@163.com。
(点击查看):附件 浈江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韶关市浈江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