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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浈江区枫湾河、大塘水、大旗岭河、大富水、黄村水、下陂水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2020-11-18 11:56:45
来源: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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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浈江区枫湾河、大塘水、大旗岭河、大富水、黄村水、下陂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一)枫湾河浈江区段。从枫湾河汇入浈江河口至上下岭划界河段长约13.252km。

(二)大塘水浈江区段。从大塘水汇入枫湾河口至黄浪水大桥划界河段长约11.1km。

(三)大旗岭河浈江区段。从大冲村至新柏子塘划界河段长约20.839km。

(四)大富水浈江区段。从大富水汇入浈江河口至古溪村划界河段长约22.975km。

(五)黄村水。从黄村水汇入大富水口至茶山划界河段长约20.654km。

(六)下陂水。从下陂水汇入武江河口至西牛潭水库溢洪道划界河段长约18.547km。

二、划界标准  

(一)枫湾河浈江区段。结合已经批复的《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枫湾河(浈江区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浈江区枫湾河(浈江区段)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的成果、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广东省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指南(试行)》(2018年6月),枫湾河浈江区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二)大塘水浈江区段。正下村、水边山村、黄羌坪村及石颈陂村两岸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该河段按洪水水面线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其余两岸为山体及农田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该河段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大旗岭河浈江区段。大冲村、大旗岭村、大村、横江村、溪头村及黄坑村两岸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该河段按洪水水面线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其余两岸为山体及农田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该河段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四)大富水浈江区段。双头厂村、新桥村、社前村、老祖滩村、黄竹村、均坪村及黄死宁村庄两岸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该河段按洪水水面线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其余两岸为山体及农田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该河段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五)黄村水。坪山村右岸、高偏村梁岸至大岭桥为规划堤防,新茶山右岸为已建堤防,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该河段以堤岸线向外延伸5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汶水村、黄沙村、鹧鸪石村及乌石冲村两岸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上游花坪镇区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该河段按洪水水面线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其余两岸为山体及农田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该河段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六)下陂水。下岭村、下陂村及新屋村两岸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该河段按洪水水面线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其余两岸为山体及农田河段防洪标准为不设防,该河段以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确定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辖区内枫湾河、大塘水、大旗岭河、大富水、黄村水、下陂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浈江区新韶镇大学路11号409室。 

联 系 人:李俊健  

联系电话:0751-8255831

传     真:0751-825508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swj@163.com 

附件):浈江区枫湾河、大塘水、大旗岭河、大富水、黄村水、下陂水管理范围线总平面图

1、枫湾河划界成果-1.pdf

1、枫湾河划界成果-2.pdf

2、大塘水划界成果-1.pdf

2、大塘水划界成果-2.pdf

3、大旗岭划界成果-1.pdf

3、大旗岭划界成果-2.pdf

4、大富河划界成果-1.pdf

4、大富河划界成果-2.pdf

5、黄村水划界成果-1.pdf

5、黄村水划界成果-2.pdf

6、下陂水划界成果-1.pdf

6、下陂水划界成果-2.pdf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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