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辖区内北江、浈江、武江、锦江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区组织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辖区内北江、浈江、武江、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为辖区内北江、武江、浈江及锦江,划界总河长72.88km,其中北江段划界长19.07km,下游起南水河汇入北江河口上游1.2km处,上游至韶关海关三江交汇处;浈江段划界长15.29km,下游起韶关海关三江交汇处,上游至湾头电站闸坝上游1.3km处;武江段划界长31.48km,下游起韶关海关三江交汇处,上游至浈江区犁市镇沙尾村。锦江段划界长7.04km,下游起番鬼佬处,上游至瑶山电站下游2km处。
二、划界标准
(一)北江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现状直立式防洪墙外边界线或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30m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二)浈江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现状直立式防洪墙外边界线或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20m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武江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现状直立式防洪墙外边界线或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20m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四)武江无提防有规划要求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规划防洪墙外边界线或规划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20m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五)其余无堤防且无规划堤防河段,根据前述划界洪水标准,乡镇人口密集区的防洪标准取10至20年一遇;村庄人口集中区的防洪标准取5至10年一遇;农田因地制宜,按照5年一遇以下防洪标准或不设防考虑。本次划界河道均属于山区河道,洪水淹没线即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辖区内北江、浈江、武江、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浈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浈江区新韶镇大学路11号409室
联 系 人:李俊健
联系电话:0751-8255831
传 真:0751-825508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gzjswj@163.com
附件: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